这个星期,我到吉打州公干3天2夜去。
于是,我一片CD重覆了许多遍,上下山、大小路的驾了800公里的路去拜访以下地图的主要的符号H和符号D。路途中经过有些绿油油,有些金黄黄的稻田、树林、橡胶林、油棕园、小乡村和市镇… 发现吉打州处了我们时常听到的Sungai Petani 和Alor Setar之外,还有许多没有听过的小地方。
这3天过得还不错,没有高楼大厦和城市的喧哗,只是这几天电话时常离线和在玻璃市加央时小迷路一下而已:)
在我工作的第二天,发生了一个小插曲。我巧遇了正找吃的爸妈,结果我被拉去和他们一起在吉打州的一个小镇的一个小新村吃了一顿……不会太野的野味:鸡精蒸田鸡、铁板烧鹿肉和水鱼炖汤。可口呢!然后我问爸:
文:爸,为什么老板点菜时说话这么小声?
爸:野味犯法啊!
文:那么爸这么好吃又便宜,你会介绍朋友吗?
爸:才不要,人多就贵,而且…野味犯法啊!
文:哦……(心虚)
hoho...
ReplyDelete我去举报!
你完蛋了~
大人,我记得你也有吃田鸡的咧…还有水鱼…鹿肉有没有?
ReplyDelete(你失踪了好一阵子!)
朕现在不是出现了吗?
ReplyDelete干嘛?
想我啊?
呵呵~
吃田鸡?小时候的事咯!不算,不算...
更何况亲眼看过serdang pasar pagi杀田鸡后,哪敢再吃哟?
好一个朕!小的是有点想你啦。
ReplyDelete我也看过杀鸡、杀鱼和杀田鸡的经过。‘领悟’到 - 吃什么都不要去想它被杀的时候,这样我们才会吃的下口,不然我们都得去吃素了…没办法,荤比斋吸引 :S
ta nouveau image est apres ye3 wei4?
ReplyDelete林柳文,不要吃野味!! =(
ReplyDelete动物们都好可怜哦...
ReplyDelete我就知道会被抨击,所以我们吃了这些不大野的野味。你们不会想知道还有什么野味的。刚才还有一位朋友叫我带他去吃……迟早我被 lokap =.='
ReplyDelete阿马,记得我们去莫的家乡时也有吃水鱼面的。还记得吗? :P
(blanc, ma photo a été prise dernier mois, pas nouveau.)
野味吃多了,对身体不大好。
ReplyDelete澄清: L = Leg
ReplyDelete不要误会。发明者是马斯。 但这位仁兄不是马斯。这位仁兄就是叫我带他去吃的那个。hehe,出卖你 :P
ur dad is cute...ha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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